中化新网讯 为推动废铅蓄电池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以下简称跨省转移)便捷化,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开展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相关试点工作。
据了解,试点工作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生态环境部将在全国范围选择一批环境管理水平高、技术装备先进、污染防治设施完备、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再生铅企业作为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单位。在此期间,向试点单位跨省转移废铅蓄电池,并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的,按照省内危险废物转移管理。
《通知》从企业资质和利用能力、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工艺技术水平、信息化环境管理、守法合规等方面,对试点单位提出五方面基本条件:一是试点单位应是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再生铅企业,且废铅蓄电池核准利用能力不小于10万吨/年。二是试点单位近两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结果均为达标,这也是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的最高等级。三是试点单位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再生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Ⅱ级及以上水平。四是试点单位应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应用危险废物电子标签并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在废铅蓄电池贮存、利用处置等关键节点应用视频监控、电子地磅、电子管理台账。五是试点单位近两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未因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因违法失信行为被降低环保信用等级。
据了解,根据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的试点单位情况,生态环境部将建立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单位清单,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管理。
四川省生态环境部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年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不断健全,但部分地区仍存在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周期长的情况。此次生态环境部选择跨省转移需求大、利用价值高、环境风险较低、具有较好工作基础的废铅蓄电池为突破口,将为探索推进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利用简化审批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20年,川渝两地在全国率先建立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机制,针对废铅蓄电池、废荧光灯管、废线路板等3类危险废物,由接收省市确定15家经营单位被纳入首批“白名单”。凡在“白名单”范围内的,不再需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由两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直接审批。这建立了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新机制。而全国范围试点工作的展开,将更有利于相关产业的环境管理水平提升和技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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