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新网讯 日前,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河北省零碳工厂培育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下称《方案》),要求通过2~3年培育建设,聚焦锂电池、光伏等行业领域打造一批零碳工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方案》要求,自2026年起,从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中,分阶段梯度培育一批零碳工厂,按照“申报一批、培育一批、建成一批”方式,支持推动企业在节能降碳路线、技术装备创新、先进技术应用、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等方面进行开创性探索,通过2~3年培育建设,打造一批零碳工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将对企业包括工厂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直接排放(包括燃料燃烧、过程排放等)、间接排放(包括外购电力、热力等)在内的碳排放情况进行评估和验收,已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企业核算方法采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其他企业核算方法采用《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32150)及细分行业相关国家标准,或国际通用的相关温室气体核算标准。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零碳工厂培育将优先选择光伏、锂电池等脱碳需求迫切、能源消费以电力为主、脱碳难度相对较小的行业先行探索,逐步完善相关规划设计、能源供应、工艺技术、管理运营和商业模式,待条件成熟后再向碳排放量强度高、脱碳难度大的行业逐步推进。到2030年,将零碳工厂的培育建设逐步拓展至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纺织等传统工业行业领域。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鼓励支持零碳工厂建设单位规模化实施绿色低碳改造、大规模设备更新等技术改造项目。例如牵头组建专家服务团队定期开展指导服务,开展典型案例交流推广活动,支持建设单位申请绿色金融融资需求等。此前,由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远东通信、东方国信共建的河北省零碳工厂运营服务中心也已在石家庄揭牌,将为省内零碳工厂建设提供全流程咨询规划、零碳项目投资对接与绿色金融支持、能碳智能监管与设备诊断、工业低碳改造与能效提升、新型能源系统(微电网、虚拟电厂)集成、碳资产开发与交易对接等6项服务,着力构建系统化闭环服务体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提出,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依法有序推进落后低效产能和工艺设备出清,协同化解重点产业结构性矛盾。
近日,开滦股份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成功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跻身国家绿色制造的先进行列。这标志着这家传统煤化工企业,在绿色转型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而关键的一步。
近日,吉林石化化肥厂合成氨装置氨水回收项目投运。该项目每年可制备浓度20%的氨水近1464吨,在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同时,年创效近8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