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新网讯 近日,《浙江省开发区条例》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作为浙江首部省级层面聚焦开发区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共六章三十六条,主要包括开发区的设立和调整、管理体制、创新发展、服务保障等内容。
在绿色发展方面,《条例》明确,化工等企业相对集中的开发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备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推动开发区内工业废水应纳尽纳,在线监测,集中处理。开发区应当结合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以节能、降碳、减污为目标,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建设低碳园区。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建设零碳园区。支持开发区内企业使用风电、光电、地热等清洁能源,参与绿色电力交易,提升新能源装机容量和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针对部分开发区产业定位模糊、同质化等问题,《条例》明确了产业方向,提出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统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型制造,引导生产性服务业,制造业企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条例》还提出,有条件的开发区应当探索构建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机制,建设和应用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培育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支持企业通过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赋能传统产业智能升级。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建设高标准数字园区。
据了解,浙江现有省级以上开发区超100家,约以5%的土地面积贡献了全省超六成的实际使用外资和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超七成的规上工业总产值,已成为浙江经济发展主引擎、招商引资主阵地、开放创新主平台。
5月28日,《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下称《决定》)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7月1日起施行。
在江苏镇江经开区新材料产业园智慧管廊控制中心,映入眼帘的是智慧管廊可视化大屏上总长10千米的园区管廊,管线介质、管线编号、保温厚度等信息实时跳动。作为园区的“能源动脉”和“原料走廊”,园区公共管廊正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