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新网讯 日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河北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填利用试点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公开征求意见,以统筹发展和保护环境,推进存量固体废物规范回填利用。
《指南》适用于河北省区域内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填利用试点环境管理及技术要求,包括回填选址、环境本底调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特性分析、环境风险评估、回填实施、后期环境管理等内容。回填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当选取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或经预处理后达到第Ⅰ类标准的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仅pH值超标的,采取风险评估方式论证是否可用于回填)。严禁掺杂或混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及其他未经环境风险评估的固体废物或外来物质。放射性超标的固体废物不适用于本指南。
《指南》要求,此项工作须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实施。
《指南》明确,回填区域选址应优先选择露天采坑、取土场、塌陷区及天然坑洼区等现有低洼区域,严禁回填利用的区域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以及国家和地方长远规划中的水库等人工蓄水设施的淹没区和保护区,还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回填区域。
在实施过程中,《指南》要求规范全程管控,坚持全链条闭环管理,明确回填区域选址、环境本底调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特性分析、环境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环境影响评价、事项报告、回填实施、后期环境管理等要求,并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对可能受到影响的地下水、地表水及土壤开展长期监测,保留原始监测记录和报告,还要建立全流程档案管理制度等。 (记者 赵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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